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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城建委職教發[2011]17號 簽發人:王懷民
關于對建設施工企業施工員等崗位管理人員
崗位證書進行復檢驗證、繼續教育的通知
呼市地區各建設施工企業、有關人員:
根據自治區建設廳關于“建設企事業單位專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年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各類崗位管理人員所持證書進行年檢及繼續教育。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崗位證書復檢驗證
1、驗證范圍
凡屬于2011年復檢驗證的各崗位證書均屬于本次驗證范圍。
2、驗證程序
(1)經辦人或本人從呼市建筑職工教育中心網上下載“呼市地區建設企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復檢驗證報名表”,認真填寫并打印,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證書原件交到呼市建筑職工教育中心教研室辦理驗證報名手續。
(2)交費完畢將交費單據返回教研室,安排上課時間。經辦人必須通知持證人按期按時參加學習。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本期學習,應該提前告知,以便重新安排;然后持證書原件及報名表去信息錄入室打印條形碼。
(3)學習完畢考試成績合格,持證者或經辦人需在規定時間內持證書原件于每周二、四下午到中心五樓辦理驗證事宜,逾期將不予辦理。
(4)如證書驗證欄已滿需換證的,交驗證書時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到指定照相館照相。
(5)證書丟失需補辦的,需下載填寫“崗位證書丟失補辦表”,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身份證復印件1份交教研室審核。
3、幾項規定與要求
(1)連續兩次未按規定驗證者,不予驗證,吊銷其證書。
(2)有重大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暫緩一至二年驗證以及吊銷證書處理。
(3)屬本次驗證的崗位證書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底,崗位證書復檢驗證工作從發文之日起至10月底結束,逾期不予辦理,證書自行停止使用。
(4)培訓費、教材費合計為100元/人本。
(5)學習采取半脫產方式進行,分期分班培訓,首期8月16日開學。
二、繼續教育
1、本年度繼續教育內容為《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凡參加驗證的專業技術人員在進行繼續教育登記時,如已取得《繼續教育證書》,需將證書交回進行繼續教育登記,費用80元/人;如未取得《繼續教育證書》,只要參加本次繼續教育學習,考試成績合格,將為其辦理《繼續教育證書》。
2、根據專業技術人員有關繼續教育的規定和要求,為配合各單位和個人職稱評聘、考核評優、崗位應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凡無上述崗位證書但需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者,只需報名參加上述任一期復檢驗證培訓班,培訓費教材費合計為180元/人。
報名地址:鄂爾多斯大街54號呼市建筑職工教育中心五樓教研室。
聯系電話:5972455 3368754 5981641
附件:
1、呼市地區建設企業管理人員崗位證書復檢驗證報名表;
2、呼市地區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報名表。
(以上表格可以從呼市建筑職工教育中心網上下載,網址HTTP:\\JWZJ.IMWORK.NET)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三里營路富麗城B區萬和項管
電話:荀宏華18248367888 投訴舉報15049180703
網址:aaad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