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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部(室)、各項目監理部:
為了激勵員工承攬業務的積極性,推動公司業務快速、有序、健康的發展,加快實現企業與員工共贏,特制定《關于承攬監理業務提成的辦法》和《關于承攬造價咨詢業務的管理辦法》,望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行動起來,承攬業務,確保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特此通知。
附件1:《關于承攬監理業務提成的辦法》
附件2 :《關于承攬造價咨詢業務的管理辦法》
關于承攬監理業務提成的辦法
為了廣泛調動員工承攬監理業務的積極性,規范業務提成的支付范圍、比例和程序,特制定本辦法。
一、員工(或相關人員)承攬監理工程,是指符合公司的業務方向和經營目標并經公司同意,通過承攬業務人員一系列工作簽訂了監理合同后,公司可給予承攬業務人員一定比例的業務提成。
二、業務提成的計算基數為監理取費費率。凡是以平米取費的應折算成費率。所承攬的監理工程的監理取費費率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業務提成為監理費總額的10%,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按相應的比例降低業務提成。(例如:國家規定的取費費率為2%,所承攬的工程取費費率為1%,低于國家標準取費50%,所以業務提成也要相應降低50%,業務提成比例只能是5%。)
三、公司有關領導和部門要積極配合承攬業務人員的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四、業務提成的支出范圍,是指承攬業務人員和為此工作人員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通訊費、中間費、其他應支出的費用和自身的勞務費。
五、業務提成的支付,以監理費的回收額進行支付。收取監理費以總監理工程師為主,承攬業務人員也要積極配合。每收回一筆,扣出營業稅后按業務提成比例的50%進行支付,待全部收回之后再全額付清。如發生拖欠,按拖欠的數額相應扣減業務提成。
六、所監理的工程,如需續簽合同,承攬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做好工作,以促成合同的簽訂,所增加的監理費仍按原提成比例增加業務提成,反之則不增加業務提成。
七、本辦法由市場經營部負責組織實施,財務部記錄臺賬,由總經理或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兌現。
八、本辦法自2012年元月開始實施。
內蒙古萬和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12年2月1日
關于承攬造價咨詢業務的管理辦法
承攬業務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條件。為了公司造價咨詢業務的開展和擴大,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公司承攬業務的管理,使其規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我公司特點,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目的
不斷提高公司在市場的競爭能力和市場占有率,實現公司年度確定的經營業務目標,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鼓勵員工發揮個人的優勢特長承攬業務,達到“雙盈”。
第二條 工程造價咨詢資質業務承攬范圍
1、建設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研究投資估算、項目經濟評估報告的編制和審核;
2、建設項目概預算的編制與審核、并配合設計方案比選、優化設計、限額設計等工作進行工程造價分析與控制;
3、建設項目合同價款的確定(包括招標工程工程量清單和標底、投標報價的編制和審核);合同價款的簽訂與調整(包括工程變更、工程洽商和索賠費用的計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結算及竣工結(決)算報告的編制與審核等;
4、工程造價經濟糾紛的鑒定和仲裁的咨詢;
5、提供工程造價信息服務等;
6、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可以對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第三條 造價咨詢服務費收費依據及標準
1、(見附件1)
2、 投資小于100萬的項目另議
第四條 項目承攬提成費用的計算及所含內容
1、計算依據,以定案后的工程造價為基數,提成比例根據公司制定的《工程承攬費用的計算標準(業務提成費)》規定執行。
2、《工程承攬費用的計算標準(業務提成費)》規定
①按公司造價資質承攬業務范圍要求,結合市場行情,力爭達到國家收費標準;
②執行國家標準取費,個人提成按造價咨詢收入的30%提取;
③未達到國家標準取費的按30%乘以相應下浮比例提取。
④提成費用包括業務聯系等所有費用及提取金額所含的稅費
第五條 提成費用支付辦法及程序
1、公司財務部開設專門的會計核算賬戶,按項目核算每個工程的經營費用支出。
2、造價部依據員工承攬業務相關內容,填寫《承攬工程項目聯系單》進行明確。每發生一次、辦理一次,作為公司對業務承攬兌現的依據。
3、兌現辦法:①按造價咨詢實際收入比例支取;
②按項目定案甲方結清咨詢費一次支取
③年終兌現結論意見審批后支付。
4、程序:財務部應根據月、季度或年終進款情況,與造價部共同核算計算業務兌現數額,并向總經理提交業務承攬費用及應提取的總費用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完畢,財務部按最終兌現結論向承攬業務員工支付承攬業務費用。
第六條 其他
在承攬業務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第七條 對于承攬的項目,有義務與甲方協商確定咨詢費收費標準,并協助造價部鑒訂合同和收取咨詢費。
第八條 實行合同評審及審批制度,防止公司經濟利益受損失和承擔其他風險。
第九條 本辦法自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實施。
附件(一)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
附件(二)承攬工程項目聯系單
造價部
2012年3月1日
附件(二)
承攬業務工作聯系單
項目名稱: 編號:WHXMGL-ZJ-2012
承接項目 事由: 年 月 日接到 工程 造價業務承攬事宜。工作內容如下: □ 工程概算編制 □ 工程量清單編制 □ 定額計價法預算編制 □ 工程結算審查 □ 工程實施階段造價控制 □ 工程造價糾紛鑒證 □ 竣工決算編制 □跟蹤審計 □ 其他 擬談收費標準: 基本收費按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 ‰計取 在收費標準基礎上下浮 % 效益收費按核減額+核增額的 在收費標準基礎上下浮 % %計取 外地項目是否包括住宿費用: □是 □否 提成計取按30%× %= 業務聯系人簽字: % 請領導批示:是否同意 □同意 □不同意 簽字簽字: 年 月 日 |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工程地址: 工 期: 專業名稱: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裝飾裝潢 □其他( ) |
要求造價人員專業: 人 項目負責人: 各專業配備人員: 進場時間要求: |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三里營路富麗城B區萬和項管
電話:荀宏華18248367888 投訴舉報15049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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